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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安全指南
交通意外安全指南

意外往往是難以估計,認識正確的處理方法,加強在事故發生時的應變能力,可有效地將各方面損傷減至最低。

如何處理意外發生後各項事宜

在意外現場

  1. 應保持鎮定,避免與對方司機追究責任問題 。
  2. 若有人因意外受傷,應立即報警及召援救護車;警方到場後,將會記錄意外詳情。
  3. 若無人受傷及在安全情況下,拍攝當時遇事車輛位置有利於日後追討賠償及釐清責任問題;及後應把肇事車輛移到路旁或安全地方以免阻礙交通,才與對方司機交換資料,亦可考慮是否在廿四小時內到警署備案。

     

    從對方司機獲取重要資料

  4.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意外發生後,須錄取日期、時間及對方司機之姓名及地址、 車牌號碼、駕駛執照號碼、車主姓名及地址、保險公司名稱、保單或保險證明書編號等資料。
  5. 輕微之交通意外,雙方可協議和解,然而此舉可能導致閣下損失保險索償資格。〈交通意外互不追究協議書樣本〉
  6. 繪畫意外現場草圖,記錄當天天氣及現場路面情況(拍下照片亦有幫助)。

     

    匯報意外及跟進

  7. 意外發生後須立即通知承保之保險公司,並填妥由該公司提供的意外報告表格。
  8. 如需就對方違反交通條例而作出投訴,應在意外發生後十天內到所屬警察交通部投訴 。
  9. 如購有綜合保險並打算提出索償,在維修車輛前必須向保險公司提交維修報價表, 並獲得保險公司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理。
  10. 收到警方或任何人士的通訊時,應盡快告知保險公司。
大昌貿易行(汽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一級服務品質卓越

大昌貿易行(汽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之圑隊均經過全面培訓及經驗豐富,努力不懈,務求以最嚴謹的態度為車主提供一站式原廠保養、修理、車身維修、噴油及護容等最優質的售後服務。承諾以最專業的水平和產品質素,確保您的汽車時刻擁有最優越性能,更安全耐用。

為減少閣下在意外發生後於維修事宜上的困擾,我們經驗豐富的維修顧問,可為車主提供保險索償意見;並由機電工程處註冊機械及維修技師,嚴格依照指引為車輛作出詳細檢查及維修。

汽車保險索賠程序

如未能與肇事人協議和解,申請保險索償及維修工作程序

  1. 意外發生後,車主應盡快通知保險公司
  2. 於意外後十天內到所屬警察交通部,對違例之司機作出投訴
  3. 要求警方提供違例司機之姓名、地址、保險公司及保單號碼資料以備日後索償 (部份資料可在運輸署查證)
  4. 發信通知違例車主提出追究責任
  5. 到大昌行汽車服務中心進行報價
  6. 大昌行汽車服務中心將諮詢客人保險資料、代為聯絡保險公司並提交維修報價單
  7. 保險公司安排公證人到場檢驗及鑑定維修項目及費用 【如非委托大昌行汽車服務中心進行維修,有關受損車輛之處理
    • 修理車輛前自行安排合資格公證人檢驗及鑑定維修費
    • 妥為保存
      • 公證行報告及單據
      • 維修單據
      • 維修日數之證明文件(備日後索償)
      • 租車文件及單據(如有)
      • 的士費單據(如有)】
  8. 交通部完成調查後會發出調查結果或檢控定罪書
  9. 提出索償
    • 可邀請有關『追討第三者賠償』之公司協助索償(如公證行)
    • 如自行追討,需備有公證行報告、維修單據、維修日數之證明文件、牌簿、違例司機檢控定罪書等有關文件之副本及索償信,郵寄予車主/司機及對方之保險公司進行索償
  10. 保險公司確認同意及簽發「滿意紙」後,大昌行汽車服務中心正式進行維修
  11. 車主取回已修理的座駕,並簽收「滿意紙」
  12. 大昌行汽車服務中心收取客人保險自負額及/或折舊費用
  13. 大昌行汽車服務中心收取保險公司維修費用
綜合汽車保險 - 全保
  • 意外發生後廿四小時內盡快向警署備案,確保意外記錄在案(須備有效保險文件)
  • 填寫並遞交汽車遇事報告書(請向保險公司索取)
  • 備遇事報告書正本及下列文件副本一併交回保險公司
    1. 車輛登記文件(俗稱牌簿)之正頁及背頁
    2. 駕駛者之身份證及駕駛執照
    3. 駕駛者之酒精測試報告
    4. 駕駛者之兩年駕駛執照證明文件
    5. 任何警方函件,如警方錄取之口供紙等
  • 如需向對方作出投訴,必須於意外後十天內到所屬警察交通部提出
  • 切勿私下承擔責任或作出賠償,或收取賠償以解除責任,因此舉可能導致閣下損失保險索償之資格
汽車第三者保險 - 三保
  • 記下對方車輛之車牌號碼
  • 如情況許可,要求違例司機提供身份證號碼、姓名及地址
  • 盡快向警方報告確保意外記錄在案

注意 : 在未得保險公司同意前,建議請勿進行任何維修工作。

保險公司有可能拒絕賠償之原因
  • 醉酒駕駛
  • 服食違禁藥物後駕駛
  • 虛報投保書資料
  • 未知會保險公司前自行上庭認罪
  • 意外發生後,所有交通部發出之文件及有關記錄未能依時抄送副本到所屬保險公司
  • 沒有填寫意外報告書或未能依時提供意外報告書予所屬保險公司
  • 私自承擔責任或解除責任,並作賠償或收取賠償等
  • 因機件失修而導致車輛發生意外(如制動力、呔紋不足等)